| 我在应对加拿大第四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中再次取得理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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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19 11:09 文章来源:商务部公平局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2007年1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铜制管件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做出终裁决定,裁定原产于或出口自美国、韩国和中国的铜制管件存在倾销,其中中国两家参与应诉的企业被裁定的倾销及补贴幅度均为0。其它未应诉和不合作企业,倾销幅度与其他国家一样为37%-242%,补贴幅度中国为每公斤17.73元人民币。
加国际贸易法庭将就本案的损害部分继续进行调查,并将于2007年2月19日前做出终裁决定,并最终确定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征收。如国际贸易法庭裁定倾销或接受补贴的被调查产品没有对加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本案将终止调查,所征收的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也将返还给加进口商。截至目前,这是我在应对加五起反补贴案中再次取得的又一较为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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