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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边境服务署就我铝挤压材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做出终裁
2009-02-17 11:19  文章来源:商务部公平局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2009年2月16日,加边境服务署就铝挤压材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做出终裁决定,裁定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铝挤压材产品存在倾销及补贴,并且铝挤压材行业不属于市场导向行业。我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7%-101%,补贴量为每公斤产品2.59元人民币-15.84元人民币(从量计算)。
加国际贸易法庭正在就本案的损害部分进行调查,并将于2009年3月17日前终裁。一旦其终裁做出肯定性结论,中国出口的铝挤压材产品将被征收正式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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