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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柠檬酸双反案终裁
2009-04-08 11:48 文章来源:
公平贸易局
文章类型:
编译
内容分类:
新闻
4月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我出口美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该案是美对华第11个双反调查案。我合作应诉企业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129.08%,补贴率为12.68%;江苏宜兴协联生化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94.61%,补贴率为3.6%;其他中国企业的补贴率为8.14%,单独税率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11.85%。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5月18日作出该案的肯定性损害终裁,美国海关将对我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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