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欧盟就蜡烛反倾销案发布终裁,我5家企业获得零税
2009-05-14 11:02  文章来源:商务部公平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2009年5月14日,欧盟理事会就蜡烛反倾销案发布终裁裁决,我5家企业获得零税,3家获得分别裁决的企业将被征收每吨171.98至367.09欧元不等的从量税,其他30家未被抽样应诉企业的从量税为每吨345.86欧元,所有未应诉企业为每吨549.33欧元。本案是近年来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件中企业获得零税率最多的案件。

090514蜡烛终裁裁决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32号    2009-05-14 08:30
欧委会就预应力钢绞线反倾销案发布终裁    2009-05-13 17:56
印度将就亚麻织物反倾销案举行听证会    2009-05-13 08:38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延长对中国产糖精产品的反倾销税令    2009-05-12 15:03
阿根廷对液体冷冻泵和管道附件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09-05-11 16:13
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我防水胶鞋反倾销案做出肯定性损害初裁    2009-05-08 16:43
美公布折叠金属桌反规避调查终裁结果    2009-05-07 10:41
阿根廷完成对木地板和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反倾销调查的取证程序    2009-05-06 15:38
阿根廷延长拉锁和炼油泵反倾销调查期限    2009-05-06 15:34
阿根廷产业申请对我电梯用卷扬机进行反倾销调查    2009-05-06 15:3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