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相关信息 >  统计数据 >  出口应诉 >  正文

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和秘鲁的拉锁及链条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2009-10-10 16:53  文章来源:商务部公平贸易局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10月7日,阿根廷生产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照会我驻阿使馆经商参处,通告阿方根据其生产部2009年第409号决议,已结束对原产于中国和秘鲁的拉锁及链条(南共市税号9607.11.00、9607.19.00和9607.20.00)的反倾销调查,并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具体为:对原产于中国的所有聚酯纤维或尼龙制、塑料及铜制拉锁和链条分别采取限定0.4474美元/件和0.3363美元/件的FOB最低离岸价格的反倾销措施。上述措施于2009年10月8日生效,有效期5年。
  有关企业可与中国轻工艺品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 67732674;传真:010- 67732698。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中国就欧盟对华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提起WTO争端解决机制下设立专家组请求    2009-10-13 13:30
钟山副部长在阿根廷会见阿官员,并出席中阿企业家合同签约仪式    2009-10-13 11:16
阿根廷对自行车用橡胶轮胎复审裁决继续维持原措施    2009-09-23 11:45
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有机合成染料采取临时最低限价措施    2009-09-22 18:30
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量尺启动反倾销复审调查    2009-09-22 18:23
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离心泵启动反倾销调查    2009-09-22 18:20
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塑料皮下注射器启动反倾销调查    2009-09-22 18:17
阿根廷业界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加热器和电扇进行反倾销调查    2009-09-14 11:36
世界贸易组织副总干事哈拉称美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是一种限制贸易的行为    2009-09-14 10:39
国内外媒体纷纷报道美对华轮胎采取特保措施    2009-09-14 10:2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