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重要案件应对动态 >  正文

中国就欧盟对华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提起WTO争端解决机制下设立专家组请求
2009-10-13 13:30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10月12日,中国政府通过常驻WTO代表团致函WTO争端解决机构(DSB)主席,就欧盟对中国紧固件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案提起设立专家组请求,正式启动WTO争端解决专家组审理程序。

  中方7月31日就此案提起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的磋商请求后,中欧双方依WTO争端解决程序于9月14日在日内瓦进行了磋商。但磋商未能解决中方关注。

  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指出,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助长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在全球经济面临挑战和艰难复苏的关键时刻,中方认为,欧方应当给各国政府和业界传递一个维护公平贸易的正确信息。中国政府有信心也有决心维护中国产业的正当利益,营造公平的贸易环境。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我输美钢制标准紧固件启动反补贴与反倾销损害初步调查    2009-10-10 11:12
美国内产业对中国产无缝管、紧固件、铜版纸和磷酸盐4种产品提起双反调查申请    2009-09-28 16:20
加拿大对我紧固件反倾销案进行再调查    2009-09-27 10:17
关于再次发放碳钢紧固件反倾销调查问卷的通知    2009-09-22 17:03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我紧固件反倾销反补贴日落复审做出肯定行裁决    2009-08-25 16:52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关于中国就欧盟对华紧固件反倾销措施 提起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磋商请求发表谈话    2009-07-31 13:41
俄罗斯对进口紧固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2009-05-20 16:35
加拿大对中国紧固件产品“双反案”进行日落复审    2009-04-29 09:32
关于发放碳钢紧固件反倾销调查问卷的通知    2009-04-15 14:41
关于就碳钢紧固件反倾销抽样调查征求意见的通知    2009-04-03 17:1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