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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337调查调查及应诉常见问题系列问答之二
2008-08-25 14:13  文章来源:商务部公平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申请篇

  7、怎样提起337调查申请?
  申请人可以亲自或以邮寄方式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提交申请书,包括12份非保密文本及6份证据材料、12份保密文本及6份证据材料。非保密文本的申请书也可以以电子版的方式提交。USITC不接受以传真方式提交的申请书。

  8、非美国企业可以提起337调查申请吗?
  可以。在涉及知识产权的337调查中,无论美国企业(自然人)还是非美国企业(自然人),只要其认为进口产品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或注册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并能够证明美国国内已经存在或正在形成相应的国内产业,都可以依法向USITC提起337调查申请。在确定美国是否存在国内产业这一问题上,应考虑申请人:是否在厂房和设备方面作了重要投资、是否雇佣了大量劳动力或筹措了大量资金、是否对涉案知识产权的开发进行了设计、研发、许可等重大投资活动。

  9、申请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在337调查中,如果申请人指控进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对涉案知识产权的描述;对涉嫌侵权的进口产品的描述;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相关信息;涉案知识产权正在进行的其他法院诉讼或行政程序;国内产业情况及原告在该产业中的利益;诉讼请求。在涉及专利的337调查案件中,申请人还必须提供证明侵权的专利权利要求对照表。

  10、申请人可以申请临时救济措施吗?
  可以。在337调查中,申请人可以在提交立案申请书的同时,或者在USITC正式立案调查之前,向USITC提出临时救济措施的申请。此类申请必须以动议(motion)的方式提交,并同时提交相应的书面证词及证据。此外,申请还必须附带以下详细陈述:作为批准临时救济措施的前提条件,申请人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如需缴纳,保证金的金额应为多少。实践中,337调查申请人申请临时救济措施的情况并不常见。

  11、从哪里可以了解到申请书的相关信息?
  任何人都可以通过USITC的官方网站(http://info.usitc.gov/sec/dockets.nsf)查询到申请书的相关内容,包括原告、被告以及诉由等信息。此外,还可以通过USITC的EDIS系统(http://edis.usitc.gov)查询非保密版的申请书、所附证据及其他相关调查文件。

  12、USITC何时决定立案?在哪里可以查询立案公告?
  USITC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公告将公布在美国政府官方刊物《联邦纪事》(Federal Register)上,并可以在USITC的网站上查询。

  (未完待续)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壁垒调查处
  电子邮箱:boft_tbi@mofcom.gov.cn
  电话:010-65198195、8755
  传真:010-8509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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