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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337调查及应诉常见问题系列问答之六
2008-12-15 10:46  文章来源:商务部公平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救济篇)

  32、排除令由谁执行?
  排除令由美国海关执行。实践中,一旦USITC发布一项排除令,其将立即通知美国财政部和海关。海关将立即通知其下属地区及口岸,停止进口排除令所包含的侵权产品,除非该侵权产品从专利权人那里已获得授权,或进口产品已缴纳了保证金(仅适用于总统审议期内进口侵权产品)。在执行排除令的过程中,海关将与USITC以及337调查的原告保持联系,以明确排除令的范围。USITC将向海关提供侵权产品的描述、海关编码、专利的有效期限以及337调查原告的代理律师的联系方式等。

  33、禁止令由谁执行?
  禁止令由USITC执行。部分案件中,USITC可以要求被告向其定期报告侵权产品的销售记录或其他信息等。

  34、扣押令由谁执行?
  扣押令由美国海关执行。

  35、违反已生效的救济措施,会有什么后果?
  任何违反已生效的救济措施的企业将会受到每天十万美元,或相当于所涉商品价值两倍的罚金,两者中取高者。

  36、如果对排除令涉及的产品范围有争议,应如何解决?
  当事人可以向海关说明主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也可以向USITC提交申请,要求其就将来进口的产品是否违反排除令发布咨询意见(advisory opinion)。

  37、目前美国海关仍在执行的排除令有多少?主要涉及哪些产品?
  截至2008年11月,美国海关仍在执行的排除令约有近70项,主要涉及机电、轻工、化工、生物医药等产品。关于这些排除令的具体信息及最新情况,可以在USITC的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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