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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电脑和显示器337案
2007-12-07 15:31  文章来源:公平贸易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案件名称(案件编号)

个人电脑和显示器337案(337-TA-547

申请人

Hewlett-Packard Development Company, L.P.; Hewlett-Packard Company

申请人代理律师事务所

DLA Piper Rudnick Gray Gary US LLP

申请时间

2005年7月5

诉由

专利侵权

涉案产品

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显示器

产品类别

机电

参考税号

8471500085847130000085282165018528217001(美国)

立案时间

2005810

国内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代理律师事务所

 

初裁内容

同意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基于和解协议而终止调查的联合动议。

终裁内容

决定不复议,终止调查。

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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