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合木地板337调查案(337-TA-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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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01 09:56 文章来源:公平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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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案件编号) |
复合木地板337调查案(337-TA-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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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Unilin Beheer B.V.; Flooring Industries Ltd.; Unilin Flooring N.C.L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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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代理律师事务所 |
Willkie Farr & Gallagher LLP; Howrey L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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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2005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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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由 |
专利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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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产品 |
复合木地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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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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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税号 |
4411193000;4411194000;4411292000;4411293000(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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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
2005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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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被申请人 |
广州市亚马逊木业有限公司;常州市赛力木业有限公司;常州武进中鑫木业有限公司;常州市东家装饰有限公司;财纳福诺木业(上海)有限公司;福建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吉木业有限公司;Inter Source Trading Corporation;江苏洛基木业有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德克曼地板有限公司;上海正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Tsailin Floorings,Inc.;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燕加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盈彬木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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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代理律师事务所 |
Joens Day LLP(代理圣象集团、升达集团和菲林格尔公司);Greenberg Traurig LLP 和 Deheng Law office(代理赛力木业、常州武进、江苏洛基、广东盈彬);King & Wood LLP 和Kenyon & Kenyon LLP(代理财纳福诺、上海德克曼);Steptoe & Johnson LLP(代理燕加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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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裁内容 |
认定6928779专利无效;6490836和6874292专利有效,且部分被告侵犯了6490836专利的第10和18项权利要求,部分被告侵犯了6490836专利的第23项权利要求,缺席被告侵犯了6490836专利的第1项权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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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裁内容 |
判定被告违反337条款,侵犯了6490836专利的第1、2、10、18和23项权利要求,6874292专利的第3和4项权利要求以及6928779专利的第5和17项权利要求。委员会认为适当的救济方式是普遍排除令,禁止未经许可的覆盖6490836专利的第1、2、10、18和23项权利要求,6874292专利的第3和4项权利要求,6928779专利的第5和17项权利要求的复合木地板进口。委员会认为公共利益因素并不阻碍上述救济令的签发,同时总统复审期间的进口保证金数额应为涉案复合木地板报关价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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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 |
维持ITC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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