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案件编号)
八钼酸胺337案(337-TA-477)
申请人
Climax Molybdenum Company
申请人代理律师事务所
Merchant & Gould P.C.; Dahl & Osterloth LLP
申请时间
诉由
涉案产品
八钼酸胺
产品类别
五矿
参考税号
立案时间
2002年8月20日
国内被申请人
Anhui Wonder Trade Co. Ltd.
被申请人代理律师事务所
初裁内容
认定236专利无效,被告未违反337条款。
终裁内容
同意初裁内容,终止调查。
上诉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