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公布复合地板反倾销反补贴第三次再调查终裁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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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31 15:42 文章来源:公平局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2009年5月29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公布对原产或出口自中国的复合地板(厚度5.5至13毫米,不含硬木层超过2毫米的硬木复合地板)反倾销反补贴第三次再调查的终裁结果。32家应诉企业中,25家补贴量为零,其他7家为0.03-2.50元人民币/平米,未应诉企业补贴量为3.54元人民币/平米。此外,CBSA还为每一个应诉企业确定了正常价值,如果企业以高于该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加拿大出口,则不征收反倾销税。
2004年10月,CBSA对我复合木地板立案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2005年5月,CBSA终裁认定我涉案企业倾销幅度为0%-17%,补贴量为0%-9.2%。之后,CBSA先后于2005年11月、2007年5月和2008年10月发起三次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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