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
主页
>
重要专题
>
出口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
反倾销
>
反倾销欧洲地区
> 正文
欧委会发布皮鞋反倾销终裁披露
2009-10-13 11:24 文章来源:
公平贸易局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新闻
09年10月12日,欧委会发布了皮鞋反倾销复审终裁披露文件,建议对中国和越南的皮鞋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税率维持不变,即除金履鞋业一家获得9.7%的分别税率外,全国统一税率16.5%,越南为10%。各利害关系方向欧委会提交评论的截止时间为11月3日上午10点。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
查看用户评论
评】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欧洲法院终审裁定欧委会拒绝给予我一企业市场经济待遇违法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对此表示欢迎
2009-10-14 17:58
欧洲法院终审裁定欧委会拒绝给予我一企业市场经济待遇违法,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对此表示欢迎
2009-10-14 15:38
欧委会对聚酯高强力纱发起反倾销调查
2009-09-08 16:27
美商务部发布对我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反补贴与反倾销税令
2009-08-05 09:12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对轮胎特保案裁决报告发表谈话
2009-07-17 16:50
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51号 发布进口新闻纸反倾销措施终止公告
2009-06-30 08:47
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48号 发布己二酸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公告
2009-06-26 08:53
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44号 发布聚酰胺-6,6切片反倾销调查初裁公告
2009-06-25 08:55
印度发布对我粘胶长丝反倾销中期复审调查终裁
2009-05-31 10:36
印度发布对我维生素C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终裁
2009-05-31 10:3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
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