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重要专题 >  出口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  反补贴 >  反补贴美大地区 >  正文

美商务部公布对我钢格栅板反补贴案初裁结果
2009-10-28 16:45  文章来源:商务部公平局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2009年10月27日,美商务部对我钢格栅板产品(对应美国海关税则号为7308.90.7000)反补贴初裁。
  中国所有企业的反补贴税率为7.44%。美商务部将于2010年3月13日前后做出本案反补贴终裁。据美方统计,2008年我被调查产品对美出口金额约为9067万美元。
  请相关企业做好后续应诉工作。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美商务部公布对我钢绞线反补贴案初裁结果    2009-10-28 16:36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公布床垫用弹簧反倾销案终裁结果    2009-10-27 15:58
钟山副部长会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执行主任罗格斯基    2009-10-23 19:33
美对我无缝精制铜管发起反倾销调查    2009-10-22 15:16
商务部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锦纶6切片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    2009-10-20 10:34
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就铜版纸双反案举行产业损害初裁听证会    2009-10-19 18:34
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80号 对原产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锦纶6切片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    2009-10-19 08:59
美国对我输美磷酸盐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    2009-10-16 14:14
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美对华定尺碳素钢板反倾销日落复审案裁决结果    2009-10-16 08:39
美国分别对中国铜版纸与紧固件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2009-10-15 18:08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