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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对进口碳酸氢钠进行一般性保障措施调查
2009-10-10 16:32  文章来源:商务部公平局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近日,哥伦比亚贸工部外贸司函告我驻哥使馆,通告哥方根据其国内业界申请及1999第1407号法令,拟对原产于所有世贸组织成员的税号为2836.30.00.0的碳酸氢钠(药用除外)进行一般性保障措施调查。如哥方调查当局认为进口增长对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哥将根据1999第1407号法令,将该产品进口关税提高至世贸组织承诺水平。
  有关企业可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85692789;传真:010-6588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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