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我紧固件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反补贴再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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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22 10:38 文章来源:商务部公平局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2008年9月1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碳钢紧固件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和补贴量进行再调查。这是该案2005年1月7日终裁后CBSA发起的第二次再调查。调查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CBSA要求中国政府和涉案企业于10月22日前提交答卷。CBSA将于2009年2月23日前做出裁定。若涉案企业和中国政府不能提交完整、准确地关于倾销和补贴的信息,将被裁定170%的反倾销税率及每公斤1.25元人民币的反补贴税。
2004年4月28日,CBSA正式立案对我碳钢和不锈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12月9日,CBSA终裁认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倾销幅度为3.46%--170%,补贴量为每公斤1.25元人民币。2005年1月7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终裁认定我碳钢紧固件对加国内产业构成损害。2006年7月17日,CBSA发起本案第一次再调查。2007年2月3日,CBSA做出终裁,我涉案企业倾销幅度为3.94%-170%,补贴量为每公斤0.009-1.25元人民币。
企业如需了解本案的详细信息,请与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联系,电话:010-65198435/8509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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