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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订玻璃制品等的镉和铅析出标准
  2008年2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修订食品用玻璃、陶瓷或珐琅用具和容器中镉和铅析出的规范》,修订了适合于食品的玻璃、陶瓷或珐琅用具和容器通用的镉和铅析出规范。该通报于2008年10月生效执行。修订后的陶瓷铅镉溶出限量比原来大幅加严,例如扁平器皿,原来规定铅溶出限量为1.7mg/d㎡,新标准规定为0.8 mg/d㎡, 原来规定镉溶出限量为0.17mg/d㎡,新标准规定为0.07 mg/d㎡。

  陶瓷是中国出口大宗商品之一,为确保出口日本的陶瓷、玻璃制品符合日本政府关于铅镉溶出量限量的新要求,建议相关生产贸易企业密切关注日本陶瓷和玻璃制品铅镉溶出量新规,尽可能使用无铅无镉或低铅低镉的颜料装饰陶瓷和玻璃,确保产品出口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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