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7日,欧盟发布了《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5/32/EC关于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闭模式下电力消耗的生态设计要求的第(EC) No 1275/2008号委员会法规》,规定了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在待机和关闭模式下的最大耗电量。
2009年3月18日,欧盟发布了《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 2005/32/EC关于非定向家用电灯生态设计要求的的委员会法规》以及《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5/32/EC关于无整体式镇流器的荧光灯、高强度放电灯以及能够操作上述灯泡的镇流器和灯具生态设计要求,并废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0/55/EC的委员会法规》,对上述产品的最低能效要求做出规定。
2009年4月6日,欧盟发布了《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5/32/EC关于外部供电装置无载荷条件下耗电量和平均活动功率生态设计要求的委员会法规》,规定了外部供电装置无载荷条件下耗电量和平均活动功率的强制性要求。
上述实施细则对相关产品的能耗要求规定了较高的标准。根据Eup框架指令,不符合各项实施细则最低要求的产品不允许在欧盟市场销售。这意味着,欧盟进口相关能耗产品的门槛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