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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 主席第一稿案文第五次磋商

  2008年4月21日—25日,WTO多哈回合反倾销反补贴规则谈判主席案文第五次磋商会议在日内瓦举行,商务部公平局、世贸司、调查局及常驻WTO代表团派员参加。本次会议主要采用了全会和诸边磋商的方式就主席案文遗留问题及相关成员提案进行了磋商。

  全会主要讨论了由非加太(ACP)国家和非洲国家集团提出的关于发展中成员在反倾销中享受特殊和差别待遇问题的提案。提案要求针对发展中成员实施包括立案条件、措施适用、技术援助、制度审议等方面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诸边磋商主要讨论了如下问题:(1)美国提出的有关反倾销易腐季节性产品问题的提案。提案表示了对该类特殊产品进行特殊规定的必要性。(2)加拿大提出的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争端解决裁决执行问题的提案。提案重申为争端解决专家组裁决时提供指导的必要性。(3)主席案文中有关补贴分摊的规定。这一规定系根据美国的一项提案起草,将补贴分为可分摊补贴和费用化补贴,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各自的补贴利益。(4)巴西有关补贴基准估算问题的提案。提案强调发展中成员的特殊性,提出国内无中长期的私人资本市场的情况下,可以国际市场作为基准。(5)澳大利亚关于撤销补贴问题的提案。提案强调为专家组裁决提供规则指导的必要性。(6)澳大利亚有关禁止性出口补贴问题的提案。提案要求在确定事实性出口补贴时应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并从整体上做出认定。(7)欧盟关于管制价格补贴确定的非文件。欧盟在诸磋过程中现场散发了关于管制价格补贴确定的非文件。内容包括如何确定衡量此类补贴的基准,包括提出如出口国国内不存在主导生产条件,则可以使用出口价格和“市场决定”价格为基准。(8)美欧关于不良贷款和债转股问题的提案。美欧现场联合散发了非文件,直指国有企业融资或债转股时判断补贴利益的问题,美表示该非文件反映了其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希望主席案文纳入。在参会期间,中方还与巴西、挪威举行了双边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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